雷军在2018年设立家族信托,委托方舟信托(AKR Trust)香港公司作为受托人持有管理信托资产,家族信托下设三层控股公司架构,底层的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和Smart Player Holdings Limited两家控股公司直接持有在开曼成立的小米集团的股份。 小米集团作为境外上市主体,通过VIE架构实际控制多家小米境内企业;雷军通过家族信托持有小米集团31.41%股份。上市后雷军控制权益逐渐被稀释,但通过AB股制度等仍可实现对小米集团的实质性控制。 这个信托设立在2018年,可以免交信托设立环节的税款,但是无论信托在何时设立,创始人们还需对其家族信托在2025年底前形成的收益按20%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