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H | 依據《ITAA 1997》第118-10條,個人使用豁免在成本基數爲10,000澳元時可對加密資產收益提供保護——前提是購買目的是享受使用,而非投資。通常客戶最常諮詢的正是這項豁免,而且NFT幾乎從來拿不到。澳大利亞稅務局(ATO)默認把取得意圖視爲投資,因此PFP或生成藝術鑄造很少能通過。我的理解是:如果購買後無法立即用文件證明有個人使用用途,就應假設全部收益都需計入應稅;而12個月折扣則是你唯一的操作槓桿。用ETH支付的Gas費用屬於其自身的處置,且與NFT交易分開計算。SatoshiMacro的頁面給出了一個算例:共140筆Gas交易,僅ETH處置部分合計約1,800澳元。非稅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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