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報道,迪拜虛擬資產監管局(VARA)是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加密貨幣行業的監管機構之一,該局表示已對七個加密貨幣實體處以了罰款,原因是它們在未獲得所需許可證的情況下運營並違反了營銷規定。 VARA 沒有透露這些實體的名稱,並表示正在與當地政府一起調查這些實體。每家實體的罰款金額從 50,000 迪拉姆(約合 13,600 美元)到 100,000 迪拉姆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