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驚膽戰的“虛擬貨幣”。以比特幣爲例,十年前,一萬枚比特幣只能買一張披薩餅。而如今,到了比2020年更爲魔幻的1202年,從1月到4月,比特幣“一路開掛”,突破每枚3萬美元大關後又飆升至6.4萬多美元歷史最高點,市值一度達到1.2萬億美元,超過了全球三大銀行巨頭摩根大通、美國銀行和

工行的市值之和(1.08萬億美元),相當於整個實物黃金市場的10%多。從零到1萬億美元,比特幣只用了不到10年,比微軟還快3.6倍。

(圖片源自網絡)

然而,熱捧比特幣的不只有投資者,還有那些用比特幣洗錢的犯罪分子。眼看金燦燦的比特幣市場,鵝師傅別無他想,心中只有四個字:科技向善。下面,就讓鵝師傅帶大家走進不爲人知的“虛擬貨幣洗錢”黑產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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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犯罪分子洗錢開始選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

前幾年,國內虛擬貨幣洗錢犯罪並不常見,近年來突然猛增。鵝師傅在裁判文書網上查詢國內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洗錢案件,2020年案件量明顯多於2019年之前的案件量,2021年至今的案件量已經超過了2019全年。

(洗錢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等涉及洗錢犯罪案件量逐年增多)

虛擬貨幣中,比特幣是大多犯罪分子洗錢的必備選項。用比特幣洗錢這條黑產鏈的資金體量令人咋舌,相較於2019年,2020年轉入非法資金的比特幣地址越來越多,而每筆價值金額千萬美元甚至上億美元的佔比也有所上升,也就是說,2019、2020年每年轉入非法資金的比特幣地址有數十億美元,妥妥的百億元人民幣啊。

(圖片摘自Chainalysis 2021加密犯罪報告)

犯罪分子洗錢爲何突然紛紛轉向比特幣?背後原因十分複雜,有比特幣市場逐漸成熟的背景,也有全球疫情加重的因素。鵝師傅認爲,國內這種轉向加劇的主要原因,還是2020年末開始的“斷卡行動”。依賴於國內銀行卡取現的傳統洗錢模式受到嚴重衝擊,犯罪分子不得不要改變策略,“比特洗錢”自然成爲更加划算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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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爲何對比特幣洗錢“青睞有加”?

要回答這個問題,還得從比特幣自身的性質說起。比特幣雖然被稱爲“幣”,或被美其名曰“虛擬貨幣”,但在我國從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一枚比特幣本質上只是一串64位的代碼,是區塊鏈數字海洋中的一個特解。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算法,通過大量計算產生,且總量永遠保持爲2100萬個。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絡中衆多節點構成的分佈式數據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爲,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流通各環節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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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上述數字技術的性質,比特幣具有“去中心性”(沒有集中發行方,點對點傳輸)、“高稀缺性”(總量有限)、“高流動性”(使用不受地域限制,跨境傳輸方便)、“匿名性”(密鑰唯一且交易具有非線性因果關係)四個顯著特徵,被稱爲“未來貨幣”。不過,在犯罪分子眼中,比特幣的這些數字特性反而成爲洗錢的一把利器。首先,比特幣交易的相對匿名性導致追溯困難。大多位於海外的比特幣平臺開戶所需要的不過是一個手機號或者郵箱罷了,幾乎不包括任何個人身份信息的提供,更不談實名制。

即使反洗錢監管要求越來越嚴,各類交易所平臺進行KYC(know-your-customer)實名驗證的能力也是層次不齊,部分平臺根本沒有能力覈實用戶註冊填寫的身份證號、住址等信息是否真實,用戶常常利用虛假身份信息進行洗錢活動,KYC實名驗證往往形同虛設。

(圖片源自網絡)

作爲區塊鏈的典型應用,比特幣的每一次交易信息都會向全網節點推送,但其公開的只是電子錢包地址和轉移數額,比特幣地址的背後到底是誰,傳統技術手段難以識別,和IP地址“落地”一樣,是懲治網絡犯罪永遠的課題。雖然不能直接獲知身份信息,但通過交易行爲、對象、金額、資金流向,技術上還是有可能拼出最後一塊拼圖,所以說是相對匿名,到底有些什麼技術,鵝師傅下面會談到。其次,比特幣流通迅速,跨國流轉不受限制。相較於傳統貨幣,比特幣流通更快、更方便,沒有外匯管制,沒有限額,只要有網,就能快速轉移流通。天下洗錢,唯快難破,“黑錢”可以藉助比特幣在極短時間內從國內流向國外,給警方偵查取證造成巨大的困難。最後,比特幣價值認同度越來越高。洗錢團伙將鉅額黑錢轉化爲比特幣資產,然後呢?他們如何提現?資產處於比特幣系統中,難以受到通貨膨脹的影響,在當前投資背景下甚至還有巨大的投機價值,而且絕對保密,幾乎是黑錢天生的“保險櫃”。從暗網交易虛擬貨幣的“頭把交椅”,到如今越來越多國家、商家認可比特幣的價值,比特幣自助櫃員機遍佈全球,連馬斯克都宣佈允許顧客用比特幣購買特斯拉。

(圖片源自coin.dance,綠色區域國家承認比特幣合法性)

黑產團伙樂得不受監管,除非急用,一般不會輕易提現,到傳統金融體系中來“找麻煩”。就算提現,由於平臺風控系統的存在,也不會進行大額提現,乃至可“狡兔三窟”,將資產在比特幣系統內再次分散到各個賬戶,跨境至監管薄弱的國家,分批提現做到不留痕跡。不過,比特幣洗錢真的那麼容易嗎?顯然不是。監管機關可不是喫乾飯的。反洗錢監管不斷加碼,交易平臺逐漸提高驗證成本,升級KYC實名驗證能力,從上傳身份證到人臉識別,冒名頂替不再容易。只要犯罪分子敢露頭提現,就不可能不露出狐狸尾巴,而且還是區塊鏈式狐狸尾巴,全網可查。不過,爲了對抗監管,虛擬貨幣跑分又開始逐漸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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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跑分是怎麼回事?

相信經常關注鵝師傅的朋友們一定對“跑分”一詞不陌生,用一些看上去“人畜無害”的僞裝如“電商刷單” 從民間收取“喫瓜羣衆”的二維碼、收款碼乃至銀行卡賬戶,上分充值,下分提現——聽上去像個“一本萬利”的行當,但它還有個聽起來並不那麼美好的名字:洗錢。以“跑分”所採取的支付手段與資金週轉平臺爲標準,“跑分”可以分爲“第二方支付跑分”(利用銀行)、“第三方支付跑分”(利用微信支付、支付寶等大型網絡支付平臺)、“第四方支付跑分”(利用聚合支付平臺)。

(圖片源自網絡)

利用這些支付手段,一些平常人根本不會想到的形形色色的平臺也與洗錢犯罪產生了聯繫:遊戲點卡、電話充值、直播打賞……而如今,跑分這個行當“新瓶裝舊酒”,又升級成了虛擬貨幣跑分。典型的虛擬貨幣跑分行爲與二維碼跑分極爲相似,都需要向跑分平臺繳納押金,區別就是把押金換成了抵押虛擬貨幣,常見的就是“USDT跑分”,但由於這種跑分套路太多,很多跑分平臺演變成傳銷資金盤,時機不對就攜幣跑路,把跑分客坑得不輕,所以這種虛擬貨幣跑分模式已經越來越不受跑分客待見了。實踐中,更多的是代買形式的非典型性跑分,二者本質上都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爲犯罪分子混淆視聽、拖延時間,代替承擔了實名追查的風險。

(典型的USDT跑分)

代買幣跑分洗錢主要分爲兩個階段,一是黑錢換成虛擬貨幣。二是虛擬貨幣洗白爲法幣。第一階段,洗錢團伙僱傭跑分客在虛擬貨幣交易所註冊認證開戶後,跑分客在交易所的場外交易(OTC)平臺代爲購買虛擬貨幣,讓KYC驗證名存實亡。第二階段,委託場外幣商撮合交易,再轉換爲法幣。場外幣商一般也沒有實名驗證能力,常常爲黑錢提了現。去年,兩名公民就因爲幫助朝鮮 Lazarus 黑客團隊洗錢而被美國財政部制裁。

(圖片源自網絡)

以上兩個階段循環反覆,資金來回倒騰,形成一個極爲複雜的交易網絡,而構建這個龐大網絡,就要有源源不斷的人來專門跑分。有研究顯示,55%非法資金僅轉入了270個比特幣地址,什麼意思?意思就是擁有這270個數字地址的一幫人已經開始專門從事比特幣洗錢了,佔據了洗錢行業的半壁江山。

(圖片摘自Chainalysis 2021加密犯罪報告)

除了“跑分”外,還有一種相對少見的洗錢方式是通過黑市進行比特幣交易,繞過比特幣交易所,直接以第一方支付的形式,使用“黑錢”從比特幣持有或可能的持有者(如通過“挖礦”獲得比特幣的“礦工”)手中“點對點”地購買比特幣,洗錢團伙不需要再費心思盜一個賬戶當“托兒”,直接“無縫式一站洗錢”。

2021年3月19日,最高檢、人民銀行聯合發佈了懲治洗錢犯罪的典型案例。在涉及“比特洗錢”的“陳某枝洗錢案”中,陳某枝在其前夫陳某波因涉嫌集資詐騙犯罪被公安機關調查並出逃境外後,明知上游資金爲金融詐騙犯罪所得,卻將贓款轉賬給某比特幣“礦工”,用來換取其“挖礦”所得的比特幣密鑰。之後將密鑰發送給陳某波,採用的就是這種直接又隱匿的洗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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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鏈上風控+法律規制”共築“反洗錢長城”

洗錢與反洗錢是一場永遠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鬥爭,面對受到打擊依舊猖獗的比特幣洗錢犯罪,反洗錢“鏈上風控”技術與相關的法律規制也在不斷完善。論及比特幣領域的風控措施,“鏈分析“( Chainalysis)最爲成熟。作爲一款跟蹤公共區塊鏈上交易記錄的軟件,“鏈分析”通過大數據分析將個人身份與其所持有的虛擬貨幣連接起來,實現“鏈上風控”。儘管目前貨幣追蹤還存在一定技術困難,但這一風控技術措施對於比特幣洗錢犯罪的打擊無疑是一個良好的震懾開端。國內一些平臺如OKLink也開設了如“鏈上天眼”一類的功能,結合“地址監控”與“交易監控”運用人工智能繪製交易圖譜,大大提升了對比特幣洗錢犯罪的打擊能力。

(圖片源自OKLink網站)

我國對於洗錢犯罪的法律規制也在不斷完善。97刑法首次以專門條款規定了洗錢罪,此後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洗錢罪的上游犯罪範圍不斷擴大,兜底打擊的力度不斷加強,《刑法修正案(十一)》更是將原先被視爲不可罰行爲的“自洗錢”列入犯罪。

4月15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司法解釋修改後正式施行,其中最爲重要的修改就是刪除了追訴標準中的數額標準,改爲了情節標準,虛擬貨幣洗錢無需再鑑定虛擬幣價值數額,而是需要綜合考慮上游犯罪性質以及掩飾、隱瞞犯罪的情節、後果等予以認定,更加有利於司法機關適用該罪名,有利於全面打擊洗錢類犯罪。當前,最高檢還在會同最高法研究修改洗錢罪司法解釋,可以預見的是,司法機關反洗錢懲治力度將會越來越大。幾乎同一時間,人民銀行表示正在研究對比特幣、穩定幣的監管規則,正如人民銀行副行長李波所講,“將來任何穩定幣如果希望成爲得到廣泛使用的支付工具,就必須要接受像銀行或準銀行等金融機構一樣的嚴格監管。”

此前,由於比特幣自身性質的模糊,相關領域的犯罪還處於灰色地帶,平臺出於競爭壓力,監管也不強。但當比特幣的屬性被正式確定爲“虛擬商品”後,行爲人在購買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進行洗錢活動時,如其購買虛擬貨幣的平臺明知行爲人的洗錢行爲,應承擔連帶責任,平臺也加入了打擊虛擬貨幣洗錢的“統一戰線”。至此,司法機關、金融機構、平臺方都已開始動作,未來,虛擬貨幣監管只會越來越嚴。那麼,在共築“反洗錢長城”的過程中,我們這些普通羣衆能做些什麼呢?如何防範自己被捲入“比特洗錢”呢?鵝師傅有幾條建議:1)不貪圖小利,切莫輕信“參與跑分,日入300”“有獎挖礦”等虛假廣告;2)不要隨意接受他人“代買”虛擬貨幣的要求,避免淪爲犯罪分子實施犯罪的工具;3)保管好自身二維碼、收款碼等相關信息,避免被別有用心者利用;4)不用自己的賬戶替他人提現,避免給自己的徵信留下污點乃至留下案底;5)受騙及時向平臺或有關部門舉報,積極配合錢款溯源與相關信息提供。“技術無罪,人有罪”,比特幣本質上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新技術的支付手段,技術爲社會帶來了新的變革,但被別有用心的人運用,同樣也帶來了新的挑戰,比特幣洗錢就是如此。技術的難題需要新的技術去破解,人的罪責需要更嚴密的監管來追究,只要我們堅持“技術風控”與制度監管“雙管齊下”,同時提升防範意識,虛擬貨幣洗錢黑產鏈終有徹底被斬斷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