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0月8日消息,據曼昆區塊鏈法律服務微信公衆號,劉紅林律師表示,近日,多家註冊在海南的NFT數字藏品創業者跟紅林律師交流,說公司準備註銷或者遷移到其他城市。原因是一份來自海南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其他部門下發通知,通知內容很明確,要求轄區內經營NFT數字藏品業務的企業在限定時間內報送經營資質,否則“相關責任由企業自負”。

按照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要求,在海南當地經營NFT數字藏品,需要具備的資質有:(1)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許可證ICP。(2)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EDI。(3)藝術品經營備案(備註《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第五條設立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經營單位,應當到其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並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超15日內,到其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備案)。(4)區塊鏈備案。(5)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6)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7)拍賣許可證。(8)等保二級或三級備案。(9)交易市場開設許可。

通知文件中的說法是“企業若開展數字藏品業務,特別是開設二級市場開展交易,應當具備上述資質。若不具備上述資質,擅自開展業務,涉嫌違法違規行爲的,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意味着,無論是行業從業者理解的數字藏品平臺只有一級市場發售行爲,還是開設二級功能允許用戶交流藏品,都是需要辦理上述資質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