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借贷在达到特定交易标准后,有机会通过全额返还利息的方式获得 0% 的利息融资。若未达标,则需要按照币安标准费率收取。条款与条件
假设某客户在 7 月份获得了一笔500 万美元的机构借贷,借贷资金与7 月 16 日发放。
7 月 16 日至 7 月 31 日被视为 “第一个评估期”,但这是一个宽限期,在此期间不进行实际的表现评估。表现评估将于 8 月 1 日开始,同时也是 “第二个评估期 ”的开始。
如果在 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第二个评估期)期间达到表现目标,用户将根据利息返还机制获得第一个和第二个评估期的返还。
以下是该客户利息返还计划的关键时间节点:
| 事件/定义 | 时间 | 描述 |
| 发放贷款 | 7月16日 | 发放500万美元机构贷款,机构借贷首日 |
| 基准期 | 6月1日至6月30日 | 贷款首次发放所在自然月的前一个自然月 |
| 第一个评估期 | 7月16日至7月31日 | 贷款发放的首个自然月 |
| 第二个评估期 (开启正式评估) | 8月1日至8月31日 | 贷款发放的第二个自然月,表现评估开始 |
1. 如果客户在 8 月(第二个评估期)达到 500 万贷款对应的目标:
2. 如果客户在 8 月未达到 500 万贷款对应的目标,但超过了较低级别的要求门槛:
3. 如果客户在 8 月未达到任何目标:
注:本文件中提到的利息仅指机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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