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通过公证明确将295万元只赠给女儿,女儿离婚时,男方仍主张分割。法院认定这笔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这个案例给很多家庭提了个醒: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创业或生活,感情上常觉得“一家人不用说太清”,法律上却可能因为转账备注、赠与对象和资金用途不明确而留下争议。把话写在前面,不等于不信任婚姻,而是避免关系破裂后让双方靠回忆争执。你能接受父母给子女大额转账前先做书面约定吗?这是理性保护,还是会让婚姻从一开始就显得生分?#赠女儿29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