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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加密产业监管即将出炉!立委郭国文7日召开公听会,币安代表现身列席,最终得出五大结论,包括设专法、差别监管;郭国文建议设“金融科技局”,让专业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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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监管公听会登场!

币安代表现身

台湾加密产业监管即将出炉!金管会在成为主管机关后,表示将会参考国外趋势循序渐进监管,并同步要求国内业者“自律”配合发展,金管会主委黄天牧也表示,预计最快九月第一波具体规范就会出来。

e7c1c2dcbc11cff71f7346473b93558.png立法委员郭国文于9月7日召开公听会,邀请各界人士,包括行政单位、各大交易所等业者、专家学者、律师及相关的协会代表,提供“管理虚拟资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指导原则”应纳入内容的相关建议。

值得关注的是,尚未落地台湾的海外交易所币安(Binance)及Bitfinex皆有代表参与。

根据金管会提供的指导原则草案,境外交易所必须在落地,否则就只能关门不能在台湾营运,因此在台湾握有一定市佔的交易所业者,势必关注接下来的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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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专法、差别监管!

五大结论一次看懂

这场公听会最终得出五大结论,提到针对规模不同的业者,应该要有“差别措施”;因应虚拟资产的多元性,也建议朝“制定专法”的方向来监理,这些建议都会请金管会回去研拟相关措施:

  1. 虚拟资产纳管应该以广度监管为目标,而不是著重在深度监管

  2. 目前监理规范中,要合法的门槛非常高,针对小规模或业务内容相对单纯的从业者,应提出差别化监理措施

  3. 针对场外交易制定规范,一并纳入监管范围

  4. 为因应不断创新的金融科技发展,金管会应积极争取成立金融科技局,来专责处理金融科技与虚拟资产业务

  5. 因应虚拟资产的跨领域与多元性,应朝制定专法的方向来监理

1d6898f80d499b254dc7ef976fac2e3.png立法委员郭国文邀请各界人士,于9月7日召开公听会,最终提出五大结论,要请金管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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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专业的来!

郭国文:应成立“金融科技局”

台湾目前针对虚拟通货的监管,只有“洗钱防制办法”与“法遵声明的机制”,郭国文表示,随著即将推出的指导原则,以及后续将成立的虚拟资产业公会,并由业者提出自律规范等方式,渐进纳管,让制度越来越成熟。

不管监管措施订得多完善,必须考虑到监管量能,尤其目前没有专职人员,光是法遵声明的审查就让证期局吃不消,是主管机关必须面对的问题。

因此,他强调金管会应该成立“金融科技局”,由专职人员来进行虚拟资产业务与创新金融科技的监管。

杜绝地下化!小币商应采用“分级管制”

除此之外,郭国文也认为,金管会的监管应该以将整体市场纳管为目标,必须追求广度监管,但目前合法的门槛非常高, 导致个人币商或小规模业者没有能力去符合规范,决定走向地下化,成为犯罪防制上的一大漏洞。

未来应该采取分级管制,小规模币商业务内容不像交易所那么复杂,透过差异化监理,提高小币商纳管与台面化的意愿,来减少地下交易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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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安代表:

愿分享各国监理经验

国际业者代表币安全球合作伙伴团队代表何轩榕肯定指导原则,认为覆盖层面很完整,是一个很好的初步监管,他强调币安愿意分享各国监理和实务运行的经验,以及币安内部规范,来让台湾的虚拟资产监管制度更加完善。

币安全球合作伙伴团队代表何轩榕说,币安愿意分享各国监理和实务运行的经验,以及币安内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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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交易所业者代表Maicoin营运长陈明惠,也认同分级管理的模式来监管,针对业务规模大小、种类,和商品风险分级等项目进行区分,例如单纯做买卖,或是钱包托管等简单业务的交易所,可能不需要一并适用成本高的严格洗钱防制。

88.jpg_1140x855.jpg台湾金融科技协会理事长蔡玉玲认为,新加坡、日本、香港等国家政府都有明确支持产业发展的宣示,正当大家都想争取成为虚拟资产业聚集地时,台湾却缺乏清楚的产业政策。

因此,蔡玉玲希望能协助沟通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订定加密货币的会计查核规范,才能让会计师有查核基准,否则难以符合指导原则。同时,如果银行及会计师或第三方单位查核机制完善,让整体产业发展健全,也能减少传统金融业的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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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10大重点抢先看!

境外交易所没落地就是违法

根据金管会提供的指导原则草案,包括虚拟资产发行面管理、虚拟资产上下架之审查机制、资产分离保管、交易公平及透明度、契约订定翰广告招揽及申诉处理、营运系统和资讯安全及“冷热钱包”管理机制、资讯公告揭露、内部控制及机构查核、个人币商和境外币商等10大面向。

1.虚拟资产发行面管理

如果有透过平台发行的虚拟资产,发行人应该要在网站公告白皮书,并至少揭露一定内容,平台也要公告网站连结。

2.虚拟资产上下架的审查机制

应就虚拟资产白皮书内容,与上下架订定审查标准及程序,并纳入内部控制制度。

3.平台资产与客户资产分离保管

平台在虚拟资产交易及款项代收付业务中,客户法定货币或虚拟资产,应该和自有资产分离保管。

4.交易公平及透明度

平台应订定虚拟资产交易规则并公告,及建立确保市场交易公平的相关机制。

5.契约订定、广告招揽及申诉处理

平台应本于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诚信原则以落实客户保护规定。

6.营运系统、资讯安全及冷热钱包之管理机制

平台应就其持续营运、资讯安全及冷热钱包的私钥等建立管理制度。

7.资讯公告揭露

就上述虚拟资产发行与商品上下架、资产分离保管、交易资讯与规则及客户保护等事项,平台应充分公告揭露。

8.内部控制及机构查核

平台应建立内控内稽制度等机制,并应确保其运作具独立客观,及同意接受金管会或所委託机构办理实地查核。

9.个人币商

自然人从事虚拟资产业务业务,向金管会申报洗钱防制法令遵循的声明者,声明内容与品质必须与法人组织相当。

10.境外币商

境外虚拟资产平台业者非经依公司法办理登记,并向金管会申报洗钱防制法令遵循之声明者,不得于台湾境内向台湾人进行业务招揽。

565bbbbb3316c13f95bce2e718b6616.png金管会主委黄天牧

根据报导,金管会官员证实,为蒐集外界意见,金管会日前已召开业者公听会,预计于9月底前正式公布“管理虚拟资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VASP)指导原则”,后续将由业界公协会进一步订定自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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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原则出炉后,

下一步重点在“虚拟通货同业公会”!

在上述方向中,有关于台湾虚拟通货业者组织公会事宜,也在上个月由经济部为商业团体标准新增“虚拟通货商业”业别。

而针对经济部预告修正“商业团体分业标准”,增订“虚拟通货商业”团体业别及业务范围,让虚拟通货业者可于预告期 2 个月后申请组成公会等事宜,台湾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杨岳平在接受《币特财经》采访时表示,“未来虚拟资产公会的意义,不只是‘上达天听’直接跟金管会接上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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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岳平当时就分析到,与五年前业者自主建立的自律公约不同,如今的虚拟通货同业公会带有公权力的色彩、有公权力作为支撑,更有可能在符合洗钱防制的前提下,实现以下目标:

  1. 与金管会接上线直接对话

  2. 接受金管会督导

  3. 在金管会督导下颁布规则

  4. 颁布的规则可以让金管会间接将其作为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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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制作

来源:邵元婷

翻译/整理:9iMxxx  |  发布:NFT Ga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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