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 CNA 报道,台湾经济部预告修正商业团体分业标准,增订「虚拟通货商业」组织类别和业务范围。经济部官员表示,修正草案预告期 2 个月后,符合虚拟通货商业资格的业者可申请组成公会,有助落实相关法令遵循及自律规范。虚拟货币不包括数字新台币、外国货币及大陆地区、香港或澳门发行的货币、有价证券及其他依法令发行的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