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交易中IV和RV的本质是什么
IV和RV,相当于股价与公司价值、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国债收益率与公司债收益率……
经济(或者是贸易)是以物物交换为基础的,而从经济学里派生出来的金融,同样也遵循这个最古老的设定,相比起绝对价格的数值,相对的价格的偏离才是重要的。
比如一只股票的价格与其内在价值(如果有的话)的偏离。
比如期货价格与其对应的现货价格,我们称之为基差。
比如公司债相对于国债的溢价部分,我们称之为信用风险溢价。
那么,隐含波动率作为期权的价格,是否也有同样的“溢价”?当然是有的,如果把期权挂钩的标的的波动率RV作为期权的“内在价值”的话,那么隐含波动率与标的波动率之差,就是波动率的“基差”——波动率风险的溢价(volatility risk premium),简称VRP。
IV = RV + VRP
即对于期权买方(IV多头)而言,其成本可以分解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期权的“内在价值”,RV,另一部分是波动率的基差变动,VRP溢价。
那么这个VRP有什么卵用。
一个正的VRP就意味着,做期权卖方并且对冲的话,(至起码一开始)会保证到一个正的(期望)收益。
那么,如何理解这个正的VRP呢?
假如你把期权市场看作是标的的一个保险市场,期权的买方,就是为标的买保险的人。期权的卖方,就是为标的兜底的人。那么既然是要帮你兜底,总不能直接BS定个价就卖给买方吧,这对于在标的爆炸时为你兜底的人来说太不厚道了。
于是这个VRP,就可以理解为:期权卖方为了帮期权买方做保险兜底而要求的一部分风险溢价。更进一步说,(正的)VRP的存在,是场内期权卖方能一直维持高胜率的关键。
AQR曾经就对美国期权市场的VRP做过一番研究,其中有一篇论文研究的是美国期权市场的VRP与期权卖方胜率的关系,结论大概如下:
1. 自1996-2016期间,VRP大于零的时间占了88%,也就是说,美国市场的期权卖方在88%的交易时间里都有正的VRP作为溢价保护。
2. 平均而言,VRP的均值大概位3%,即美国市场的期权买方,一怼进市场买期权就得先交3%的买路钱。
这两点解释了为什么期权卖方可以长期维持超高胜率。
还有一篇论文,研究的是在极度平静的市场下,买入put做资产保护是否会比较划算。
答案是:不会。因为即使在SP500波动率最低迷的时候(年化5.3%),那时候美股的VIX也有11.6%,也就是说,即使你在美股波动最低迷的时候去买一个看跌为标的做保护,你依然要付出高达6%的VRP溢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