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 United LLC 未能说服联邦法院驳回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针对其提起的民事欺诈诉讼,该公司辩称加密货币挖矿“Boxes”或硬件的客户并未参与证券交易。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充分指控了一个证券交易,形式为Green Boxes(即计算机硬件)与托管协议的结合,这些协议用于操作Green Boxes”,美国犹他州地区法院法官 Ann Marie McIff Allen 表示。
此次调查不同于数字资产及其相关交易是否符合美国最高法院1946年SEC诉W.J. Howey Co. 案例中对投资合同的定义。
SEC指出,Green United的挖矿设备和软件并未按承诺那样挖掘数字代币。相反,投资者向该公司投入了1800万美元。SEC还称,Green United 最终通过购买未挖掘的代币并将其分发到投资者账户,伪装成成功的挖矿操作。
SEC表示,Green United推出的加密货币——“GREEN”——“没有实际价值,因为它未在二级市场中进行交易”。
这起诉讼是SEC最近对加密货币相关公司提起的几起执法行动之一,其中明确指控了欺诈行为。
在执法行动发起时,Green United通过电子邮件发表声明,否认这些指控。声明称,诉讼中“并未包含任何有关受害者或投资者损失资金的指控”。
此外,Green United 还声明称,“他们试图通过将托管挖矿归类为证券来改变法律,而这一操作已由多家上市公司实施”。
法院驳回了Green United试图以“未涉及证券交易”为由撤销诉讼的请求。Howey 案中对“投资合同”这一证券形式的定义为“某人将资金投入一个共同企业,并期望利润完全来自发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Allen解释道。
在Green United的诉讼中,争议焦点在于SEC是否充分指控了“共同企业”。Allen认为,SEC已达到这一要求。
Allen指出,“诉状称,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3000美元购买一个绿色盒子(Green Box),每月可获得100美元的回报,收益率在“40%至50%”之间,或“超过100%的投资回报率”,这通过挖掘一种名为“GREEN”的加密货币实现。她还表示,Green United的高层推广了一项托管协议,“协议规定Green United将‘完成所有工作’以实现预期的回报”。
Allen认为,这些指控“足以满足投资合同的所有要素,包括共同企业”。
此外,Allen 还驳回了关于SEC未充分指控欺诈或该诉讼存在宪法问题的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