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说获悉,北京计算机学会网络空间安全与法务专委会副秘书长刘扬律师建议,中国政府可批准特定部门可以从事兑换虚拟数字货币业务,国家可以买卖虚拟数字货币,可以作为权威的机构确定虚拟数字货币的价值。从审慎角度和职能作用发挥角度来讲,可以先行批准国有银行进行试点。他建议可以发行锚定比特币的债券,可发行在联盟链上,更有效的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