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在 8 月 17 日發布了一份關於《GENIUS 法案》的規則草案,並在隔天正式刊登在聯邦公報上,公開徵詢意見到 10 月 19 日。而這份草案要處理的是《GENIUS 法案》的第三條核心問題:誰有資格在美國發行、販賣穩定幣。
其中,草案的原文把「在美國發行」界定得很窄,只有兩種情況算數:發行的人本身在美國,或者他把這顆穩定幣發給了美國境內的人。
所以像 Tether(USDT 發行商)這種總部設在薩爾瓦多的外國公司,只要不主動賣給美國人,就不算違規。
財政部甚至在文件裡直說,法案本來就預期美國境內會有次級市場,也就是投資人彼此之間買賣外國發行商發出來的穩定幣。
同時,從 2028 年 7 月 18 日開始,數位資產服務商,也就是交易所、錢包這類幫你買賣的平台,不得向美國境內的人提供或販賣穩定幣,除非那顆穩定幣是由「取得許可」的發行商、或是「符合條件」的外國發行商所發行的。
然而,要成為那顆能夠在美國合法「賣出去」的穩定幣,發行商的資產儲備只能放以下六樣東西:
美國的實體硬幣與紙鈔
受保存款機構的活期存款
剩餘到期日 93 天以內的美國公債
以上面公債為擔保的附買回與附賣回交易
只投資上述標的的貨幣市場基金
央行準備金存款
在這張清單上,沒有比特幣,也沒有黃金。而就在草案發布的四天前,Tether 才剛宣布完成史上第一次完整年度財務審計,由 KPMG 美國執行,對 2025 年度財報出具「無保留意見」(Unqualified Opinion),也就是會計師五種意見裡最好的一種。
KPMG 在審計過程中,甚至把它持有的每一根金條都實體清點過一遍,結果顯示,Tether 的儲備比負債多出 68.14 億美元。
根據我的觀察,這份審計證明的是 Tether 很誠實,它說有多少儲備證明就真的有多少。只是美國這套新規則要的不是誠實,是「聽話」的公司。
企業手上可以有黃金、比特幣,雖然每一項都經得起會計師點算,但只要那些資產不在美國政府的許可清單上,它們在這套遊戲規則裡就等於是零資產。
或許你會說,台灣的交易所又不歸美國管,那我在 MAX 或幣託買 USDT,到底關我什麼事?
短期內確實不影響。但全球的交易所在決定要不要繼續上架某一顆穩定幣時,看的從來就不只是自己國家的規定,而是「美國市場」的臉色。
當美國把標準訂成「發行商的資產儲備只能是現金和短天期公債」,這套標準就會慢慢變成全世界的「預設標準」。
所以我認為,這套規則真正的目的並不是保護持有者,而是把穩定幣變成美國公債的通路。你有查過手上的穩定幣,背後發行商的儲備資產是放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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