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首次為加密貨幣、加密貨幣發行者和加密貨幣服務提供者制定監管框架。 MiCA法規生效後,歐洲加密貨幣市場將發生哪些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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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資產 (雲母) 監管市場是怎麼樣的?
MiCA(加密資產市場)是一項法規,是與數位金融相關的更廣泛一攬子計劃的一部分。整個計劃旨在支持歐洲層面的技術發展,同時確保金融穩定和消費者保護。
該法規的主要目的是保護消費者免受與投資加密資產相關的某些風險,並幫助避免詐欺機制。您可以在這裡找到有關 MiCA 的詳細文件。
目前,消費者獲得保護或賠償的權利受到限制,特別是當交易在歐盟以外進行時。目前,每個歐盟成員國都獨立監管此事。根據新規則,加密貨幣服務提供者將必須遵守保護消費者錢包的嚴格要求。他們也將對投資者遺失的加密資產負責。
雲母有什麼規定?
MiCA將適用於在歐盟境內參與發行加密資產或提供加密資產相關服務的實體。它應該直接適用於整個歐盟,而不需要國家實施立法。理事會主席國、歐盟委員會和歐洲議會之間的三方協議主要涉及:
發行加密資產以及接受加密資產進行交易的透明度和揭露要求,
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與資產相關的代幣發行者以及電子貨幣代幣發行者的授權,
發行人的監督,
與資產相關的代幣發行者、電子貨幣代幣發行者以及加密資產領域的服務提供者,關於他們的活動、活動的組織以及他們適用的行為規則,
投資加密貨幣的消費者保護法規,
防止加密資產市場濫用的措施。
MICA 涵蓋哪些加密貨幣?
MiCA 旨在監管屬於加密資產既定定義的所有類型的加密貨幣,這些資產是「可以使用分散式帳本技術或類似技術以電子方式轉移和儲存的價值或權利的數位表示形式」。
2024 年 MiCA 生效後,歐盟將發生哪些變化?
該法規創建了三個加密資產子類別。本章有時被稱為在歐盟法規層面理解加密資產的重要里程碑。 MiCA 區分:
實用代幣 - 一種加密資產,旨在提供對分散式帳本技術上可用的特定商品或服務的數位訪問,並且僅由代幣發行者接受。這些資產不被視為金錢,而是被視為獲得未來產品或服務的權利。投資者可以在發行人開發的平台上購買代幣並將其用作支付方式。
與資產掛鉤的代幣(穩定幣)-一種加密資產,旨在透過與一系列法定貨幣的價值掛鉤來維持穩定的價值,這些法定貨幣是法定貨幣、一種或多種商品、一種或多種加密資產,或這些資產的組合。穩定幣將受到歐洲銀行管理局的監管,只有歐盟的發行人才能發行。
電子貨幣形式的代幣-一種加密資產,主要用作交換手段,旨在透過與作為法定貨幣的法定貨幣掛鉤來維持穩定的價值。這些加密貨幣的主要目的是用作交換手段並維持相對於法定貨幣價值的價值。
公開發行要求及白皮書介紹
MiCA 法規的基本假設之一是對加密資產的發行引入公開發行要求。根據代幣的類型,MiCA 對發行者施加不同的義務。然而,發行人的共同責任是向公眾提供包含項目基本和最重要資訊的文件(白皮書),這已經在發生,但提供的資訊量各不相同。
MiCA 法規旨在標準化此類資訊文件的外觀和內容。但是,如果加密資產要約的總價值在 12 個月內不超過 100 萬歐元,或者免費提供,且該要約面向合格投資者且少於 150 個自然人,則不需要該資訊文件。
對實用代幣發行者施加的限制最少。他們承諾透過行銷資料和所謂的資訊文件向投資者提供完整、清晰、準確和無誤導性的資訊。該資訊文件需要通知有關當局。
對於電子貨幣和與資產掛鉤的代幣的發行人來說,發行人將面臨更大的限制,並且必須:
取得相關機構的許可以提交加密資產的公開發行。如果代幣的平均價值在 12 個月內不超過 500 萬歐元,或者發行僅面向合格投資者,則加密資產的公開發行不需要這樣做,
根據所提供的加密資產法規中規定的標準準備並發布資訊文件,
詳細準備並準確標記行銷資料,其中資訊將以可靠、清晰和非誤導性的方式呈現,
引入適當的流動性管理機制,
有內部政策、監管規則和適當的組織結構。除此之外,發行人法定機構的成員必須證明:相關經驗和知識,
實施有效的利益衝突管理、識別和揭露機制,
擁有充足的自有資源和儲備資產。
引進新定義
MiCA 監管還規定,對於打算在相關監管機構的監督下測試某些商業模式(在初始階段)的企業家,可以暫時偏離其規定。
MiCA也引進了一些與加密貨幣產業相關的新定義。例如,它定義了加密資產、加密資產服務、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以及加密資產交易平台的運作。
根據 MiCA 的說法,加密資產包括:
可以使用分散式帳本技術或類似技術以電子方式傳輸和儲存的價值或權利的數位表示。
但這個定義是否填補了長期存在的空白?這很難說,但在之前的所有定義中,它肯定是最接近的。
MiCA 法規中的加密資產服務被定義為與任何加密資產相關的任何服務或活動,例如:
代表第三方儲存和管理加密資產,
經營加密資產交易平台,
將加密資產兌換為法定貨幣,
將加密資產交換為其他加密資產,
代表第三方執行與加密資產相關的訂單,
認購加密資產,
代表第三方接收和傳輸與加密資產相關的訂單,
提供加密資產的建議。
另一方面,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的定義是:
其專業或商業活動包括向第三方專業提供至少一項加密資產服務的任何人。
根據 MiCA 法規,加密資產交易平台的營運定義為:
一個或多個加密資產交易平台的運營,其中與購買和銷售加密資產相關的多個第三方利益可以透過將一種加密資產交換為另一種加密資產或將加密資產交換為合法資產來互動創建合約投標。
加密貨幣交易
MiCA 監管將為處理加密貨幣的交易者帶來重大變化。 MiCA第3條將加密資產兌換為法幣形式的經濟活動定義為,使用自有資金與第三方簽訂合同,以法定貨幣法幣購買或出售加密資產。
根據新規定,作為加密貨幣服務提供者經營業務需要獲得許可。
只有在歐盟成員國註冊的法人實體才能申請在加密資產領域提供服務的許可。要獲得營運加密貨幣交易所的許可,相關成員機構(所在地)需要提交包含以下資訊的申請:
名稱,包括法定名稱和任何其他要使用的商號,以及提供加密資產服務的法人的識別碼、提供者經營的網站及其實際地址,
服務提供者的法律地位,
公司的服務提供者章程,
指定服務提供者打算提供的加密資產服務類型的行動計劃,
服務提供者治理措施的描述,
對於申請許可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管理委員會的所有個人,以及所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至少 20% 股本或投票權的個人,需提供違反國內法規定的良好行為證明加密資產商業法、破產法、金融服務法、反洗錢法、反恐怖主義法和專業責任義務,
確認參與服務提供者管理委員會工作的個人具有足夠的管理知識、技能和經驗,並且需要投入足夠的時間來共同履行職責,
內部控制機制的描述,
IT 系統和安全解決方案的描述,
確認服務提供者根據第六十條受到審慎保護的訊息,
服務提供者處理客戶投訴所使用的程序的描述,
挖掘加密資產和客戶資金的程序的描述,
檢測市場濫用行為的程序和系統的描述,
如果服務提供者打算代表第三方提供加密資產的儲存和管理,則儲存原則的描述,
如果服務提供者打算經營加密資產交易平台,則描述營運交易平台的規則,
如果服務提供者打算將加密資產交換為法定資產或其他加密資產,則描述非歧視性貿易政策,
如果服務提供者打算代表第三方執行加密資產訂單,則執行訂單的程序說明,
如果服務提供者打算代表第三方接受和傳輸加密資產訂單,則確認代表服務提供者提供建議的個人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知識和經驗。
正如您所看到的,準備申請營運加密貨幣交易所的許可證本身就是一個重大挑戰。提交申請後,相關機構將有 25 天的時間對其進行正式評估,在此期間,申請許可的實體可能會收到糾正任何形式缺陷的請求。然後,當局將在三個月內評估申請,並據此做出適當的決定。
應該指出的是,在多種情況下,許可證本身可能會被撤銷。例如,如果您在 18 個月內沒有使用您的許可證,或者如果您在 9 個月內沒有提供加密服務。
除了上述一般前提外,MiCA 法規還制定了加密貨幣兌換法定貨幣的規則。這些服務的提供者首先需要引入非歧視性的貿易政策。
此外,有必要揭露加密資產的價格或價格是如何決定的。兌換指示將以接受時的報價執行。這意味著允許交易期間匯率變動的規定將無效。此外,提供者將被要求披露其訂單和交易的詳細信息,包括交易量和價格。
環境與氣候足跡
區塊鏈技術對環境的影響將納入 MiCA 法規中。在加密貨幣市場運作的實體必須確保其技術對氣候友好,符合歐盟綠色協議的目標,並提供有關其環境和氣候足跡的資訊。
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將為與環境和氣候的主要負面影響相關的資訊的內容、方法和呈現方式製定監管技術標準提案。兩年內,歐盟委員會將必須提交一份關於加密貨幣對環境影響的報告,並為共識機制引入強制性最低永續性標準。這些標準將作為加密貨幣市場實體的指南。
環境影響長期以來一直是加密貨幣行業有爭議的問題,因為比特幣(BTC)等流行區塊鏈的工作量證明(PoW)共識機制導致高能耗。過去有傳言稱,歐盟可能會禁止 PoW 共識機制,這將有效禁止 BTC 的使用,徹底顛覆該產業。然而,這並沒有發生。
雲母和NFTS
不可替代代幣(NFT)目前被排除在 MiCA 監管範圍之外,除非它們屬於現有的加密資產類別。然而,歐盟委員會必須在 MiCA 法規生效後 18 個月內進一步評估情況。如有必要,將準備補充立法提案,建立專門針對 NFT 的監管制度。
該法規還指定了不適用該法律訴訟的實體。本文件不適用於:
歐洲中央銀行是成員國的國家中央銀行,為公共利益充當貨幣或其他當局。
指令 2009/138/EC 中定義的保險或再保險企業在進行該指令中提及的活動時。
在破產程序中行事的清算人或管理人,但第 42 條的目的除外。
專門為其母公司、其子公司或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提供加密資產服務的人員。
歐洲投資銀行。
歐洲金融穩定機制與歐洲穩定機制。
公共國際組織。
撤回購買加密資產同意的權利
MiCA 法規還包括一項重要條款,即每位消費者都有權撤回購買加密資產的同意。消費者自同意購買之日起有 14 天的時間,在此之後所有付款均可退還。這無疑是歐盟立法者對消費者的一個姿態。但加密資產交易平台已接受加密資產交易的情況不適用該權利。
此外,MiCA 將監管歐洲銀行管理局或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等監管機構之間的合作等問題。
這些並不是處理加密資產的企業家需要遵守的全部要求。鑑於新要求的數量及其複雜性,應盡快開始為順利進入新的監管現實做好準備。 MiCA 法規中包含的要求可能會對進入這些市場構成重大障礙,並且可能會產生高昂的進入成本,包括與法律和經濟建議相關的成本。最終,它們可能會導致加密資產提供者離開更友善的法律管轄區。
MICA 何時生效?
理事會於 2021 年 11 月 24 日通過了 MiCA 談判任務。
當然,6月30日達成的協議並不意味著歐盟擬議的加密貨幣新規將很快生效。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必須正式批准他們的共識。
MiCA 隨後將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布。下一階段是18個月的過渡期,此後上述提案將成為具有約束力的歐盟法律。
什麼是 DLT 法規?
DLT 法規的目的是為使用分散式帳本技術進行金融工具交易提供服務創造條件。這是為了回應市場需求,即現有的歐盟和國家法規不允許在沒有法律風險的情況下基於 DLT 提供這些服務。
由於該規定與現行要求有重大偏差,違反了法律規範的技術中立原則,因此監管工具的範圍受到限制。
朵拉是什麼?
DORA 是歐盟委員會宣布的數位金融計畫的一部分。其目的是規範金融機構對廣泛定義的 ICT(資訊和通訊技術)領域的管理。
哪些實體將擁有乾預權?
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和歐洲銀行管理局(EBA)都將擁有乾預權,禁止或限制向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提供服務,以及加密貨幣資產的營銷、分銷或銷售,投資者保護、市場誠信或金融穩定受到威脅的地方。
ESMA 將根據相關機構、第三國監管機構提供的資訊或 ESMA 確定的信息,決定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在歐盟運營的第三國實體的註冊情況。有關當局將對登記冊中登記的實體擁有深遠的權力。
儘管該法規的最終形式尚未確定,但其最終版本肯定與該提案不會有太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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