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100也會喫單?先看Post Only約束

明明選了限價,爲什麼還是喫單?在幣安現貨,限價規定可接受的成交價格;Maker/Taker身份要看這筆成交是否主動消耗已有掛單。普通限價單能立即撮合,就可能按Taker計費,不能靠訂單名稱判斷。

看一組完全假設的盤口:最優賣價100 USDT,掛着10枚,撮合前沒有變化,訂單符合交易規則。提交數量1枚、價格100的普通限價買單,會以100成交,消耗賣方掛單;即使把買單限價寫成101,這1枚仍可按100成交,限價只是最高可接受買價。

保持同樣條件,通過幣安現貨API提交LIMIT_MAKER,即Post Only,兩種價格的買單都會因立即喫單而被拒絕,不會先成交再變成掛單。這項約束表達的是:只接受先進入訂單簿、隨後作爲Maker成交。如果價格不會立即匹配已有賣單,訂單纔可能正常掛出;掛出也不保證成交。

費用看實際成交身份和賬戶適用費率。普通GTC限價單可以先喫掉一部分,剩餘掛單後來成交時再算Maker。Maker費率不保證總比Taker低,還要覈對交易對、賬戶等級、優惠和實際扣費。即使確有費率優惠,也要和等待帶來的價格變化一起看:少付手續費,不代表整筆交易成本更低,更不代表成交後價格不會向不利方向移動。

拒單意味着這次沒有取得所需數量。若不接受拒單或等待,就要重新審視執行約束,而不是把Post Only當成保證成交的省錢開關。等待期間流動性和價格都可能變化;決定撤銷時,也需覈對撤單結果與已成交數量。

盤口快照不保證後續成交價格,算例只在所列條件下成立;真實買單仍受限價約束。本文只解釋執行成本,不判斷漲跌,不保證收益。
https://developers.binance.com/docs/binance-spot-api-docs/rest-api/trading-endpoints
#現貨交易 #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