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Federal Reserve)週四提出兩項監管規則,以完成(指導並建立美國穩定幣國家創新法案)(Guiding and Establishing National Innovation for U.S. Stablecoins,簡稱GENIUS Act)要求的穩定幣發行機構監管體系建設工作。

這兩項提案目前進入爲期60天的公衆意見徵集期。

相關規則將爲穩定幣發行提供法律監管框架,並建立受美聯儲監管的銀行發行穩定幣的具體程序。

去年通過的GENIUS法案要求美國銀行監管機構和財政部在2026年7月之前制定相關監管規則。這意味着,目前各監管機構已經超過法定期限,但近幾個月來相關部門已經取得了較大進展。

穩定幣收益限制

美聯儲此次監管方案,也呼應了美國貨幣監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簡稱OCC)此前提出的相關規則。

OCC的方案重點涉及GENIUS法案中的一項規定:禁止穩定幣發行方向持有穩定幣的用戶支付利息或收益。

美聯儲在提案中表示:

“根據該提案,某些涉及第三方的安排,將被推定爲屬於禁止支付利息或收益的行爲。”

美聯儲稱,其監管方式與OCC保持一致。

雖然最終規則尚未確定,但目前來看,監管機構似乎正在允許加密平臺採取非常有限的方式,爲穩定幣用戶提供類似信用卡獎勵計劃的激勵。

例如,用戶可能因爲使用某項服務獲得獎勵,但不能簡單按照持有穩定幣的規模獲得類似存款利息的收益。

穩定幣收益問題,也是近期未能通過的(數字資產市場清晰法案)(Digital Asset Market Clarity Act,簡稱CLARITY Act)談判中的核心爭議之一。

其中一個爭議點是,像Coinbase這樣的企業究竟能夠向穩定幣用戶提供多少獎勵。

目前,由於CLARITY法案未能修改相關規定,GENIUS法案仍然是穩定幣收益監管的主要法律依據。

美聯儲週四提出的規則仍需經過公衆反饋階段。

監管機構通常會根據意見調整規則,然後發佈最終版本。

這一過程通常需要數個月,有時甚至更長時間。

美聯儲第一項提案:資本與儲備要求

美聯儲週四提出的第一項規則,主要涉及穩定幣發行機構的資本要求和儲備要求。

其目標是確保穩定幣發行量能夠由高流動性資產充分支持;發行機構在市場壓力時期仍具備穩健運營能力。

該提案同時規定了受美聯儲監管銀行可以開展的穩定幣相關活動,幷包含有關穩定幣獎勵機制的規定。

美聯儲第二項提案:銀行發行穩定幣程序

第二項規則則規定了受監管銀行發行自身穩定幣需要遵循的流程。

銀行需要提交包括:商業計劃;財務信息;相關政策;操作流程以及其他必要文件。

美聯儲理事邁克爾·巴爾(Michael Barr)表示:

“只有當穩定幣能夠在各種情況下被可靠、及時地按照面值贖回時,它們才真正具備穩定性。”

他補充說:“這包括市場壓力時期——即使原本流動性較高的政府債券價值受到壓力時;也包括單個發行機構或其關聯實體面臨經營壓力的時候。”

多部門推進GENIUS法案實施

上個月,美國財政部提出了實施GENIUS法案的相關方案,主要明確:什麼行爲構成發行美國穩定幣;哪些機構需要遵守該法律規定。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FDIC)則於去年12月啓動相關監管制定工作,成爲多個需要將法律要求轉化爲監管規則的聯邦機構之一。

今年6月,多家監管機構還提出要求,穩定幣發行商在識別用戶身份方面,應採用類似其他受監管金融機構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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