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正試圖改變大型基礎建設開發中最緩慢的環節之一:核准流程。

在9月21日,加拿大政府提出《C-39號法案》,即《建造強大加拿大法》。其核心提案是,對聯邦層級的計畫審查與決策採用「一個計畫、一次審查、一年內完成」的標準,只要提案人提交一份完整的申請即可。

有趣之處不只是那個一年目標本身。更重要的是,試圖讓涉及能源、自然資源、運輸與供應鏈的計畫之監管時程更可預測。

該法案也提出變更加拿大的聯邦勞動架構。政府表示,這些措施旨在促進更穩定的勞資關係,同時保障勞工權益。政府也正在提議再增加100名健康與安全官員,以及為加拿大產業關係委員會增聘26名額外人員。

但有一個重要差別:導入一年期的聯邦審查標準,並不自動代表每一項大型計畫都能在一年內興建完成。計畫範圍、諮詢、環境要求以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因素,仍可能影響時程。

至於如何落實,可能比標題本身更重要。

如果加拿大能在不削弱既有審查與諮詢要求的前提下,使核准更具可預測性,那麼該政策可能會實質改變投資人如何評估計畫時程。若無法做到,那麼一年目標可能更像是行政上的基準,而非推動施工加速的動力。

該立法目前正進入國會審議階段,因此值得密切關注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