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法案》暫時已經死了。

爲什麼?

雙方投票的議員們寫下了超過600頁的妥協內容,可最終讓它崩盤的卻是倫理條款——那幾頁關於:政府中的人員是否能在制定加密貨幣規則的同時持有併發起加密貨幣。

在投票之前的週日,特朗普同意了這一段措辭的某個版本,當時這可是個大新聞……

它將禁止受覆蓋的官員及其配偶發布或贊助任何數字資產,要求他們出售其在加密貨幣中的任何“重大財務利益”,或將其轉入盲目信託;同時允許各州總檢察長提起訴訟來執行該規定,並禁止交易所爲這些官員所發行的任何代幣上架。

一度看起來還不錯,但問題在於:民主黨人解讀得不一樣。

他們的論點是,它阻止新的發佈,卻沒有明確覆蓋已經存在的情況;此外,他們希望將其擴大到大型持倉、受撫養的孩子以及付費加密貨幣推廣。

爲了說明爲什麼這一條纔是關鍵所在:

- 特朗普自己在6月提交的財務披露顯示,2025年他至少有14億美元的加密貨幣收入。
- 來自 World Liberty Financial 的約5.94億美元,以及來自 $TRUMP coin 的約6.35億美元。
- 除了加密貨幣是他當年最大的收入來源這一點之外,它的規模還大於房地產。

接下來呢?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仍在繼續推進各自的規則制定,而這早已在幕後進行。走這條路更慢、更狹窄,也更容易讓下一屆政府把它推翻。

目前,加密貨幣相關的政治行動委員會(PAC)會決定,在11月3日的選舉之後,對那些投了否的參議員做什麼。

如果11月參議院易手,那麼這個法案的下一版將在一個截然不同的會議室裏被寫出來。

不管有人如何看待這項法案,我始終反覆想到、卻始終無法推進的,是人性中自私的一面:這是一部超過六百頁的法案,但整件事卻因爲那段關於“他們自己”的條款而徹底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