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不和任何人聊前任的事情。

包括曾經談過的女孩,也不會去過問別人曾經的故事。

一個人真正的體面,是懂得給過去留一點隱私,也給現在的關係留一點邊界。

所以,不要隨意和別人談自己的朋友、伴侶,更不要把兩個人之間發生過的事情,當成飯桌上的談資。

你可以說,“我曾經遇到過一個人。”但沒必要指名道姓,更沒必要把她的名字、經歷、隱私和你們之間的故事,交給第三個人評判。

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尊重,就是,我知道你的過去,但我不會拿你的過去去換取別人的談資。

但凡和你接觸過的人,任何事情自己心裏知道就好,忍不住的時候,可以說“我遇到過一個”。

尤其男孩子,不要做這些事,別人會認爲你沒“道義”,杜月笙事業進入低谷期選擇把前半生一筆勾銷,所以杜月笙無論在黑白兩道、文化屆都受尊重,他有“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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