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sk $DUSK @Dusk

在完成共識部分後,我回到白皮書的激勵(incentives)章節。

我第一次瀏覽時,只是粗略地以爲:出塊的人就會得到區塊獎勵。但第二遍讀時,我的這個假設崩塌了。

獎勵分配並不是固定不變的。80% 給出塊者,10% 給投票委員會,10% 給 Dusk;但出塊者的這 80% 又會再拆分——其中固定 70%,以及一個可變的 10%。而這個可變的 10% 取決於他們在區塊證書裏到底有沒有把他們“確實”參與/提交了多少投票納進去。

跳過投票 = 賠錢。

這不是巧合,它是在解決一個具體問題。

問題是這樣的:
輪次(round)中每一輪迭代(iteration)的出塊者(generator)是可以提前預知的。

也就是說:被安排在第 4 次迭代出塊的某個出塊者,在第 1 到第 3 次迭代上就有安靜的(相對低風險的)激勵——乾脆不來做驗證也無所謂。

讓前面的迭代失敗,那麼第 4 次迭代就成了他們的“發薪日”,而不是別人的。

協議本質上是在賄賂自己未來的出塊生產者,讓他們不要去破壞當下這些。

修復不是一個補丁,而是“四個機制疊加在一起”:

投票者不管他們的投票最終是否贏了都會獲得報酬,因此參與投票總比等待更划算。
出塊者如果排除已知的投票,就會損失自己那部分的獎勵份額,所以把投票藏起來同樣會讓他們付出代價。

接下來,輪到誰作爲出塊者時,會被明確禁止在當前迭代裏進行投票,從而堵住最明顯的一種利用方式。
另外,每個輪次的迭代次數上限也被限制住了——這樣一來,可供“爲了未來而破壞”的出塊者數量就有限,值得去搞破壞的未來窗口也就沒那麼多。

我真正想通的是:這四個機制單獨來看都不夠,它們是在用來補齊同一個激勵漏洞的不同角度,而不是靠一個“乾淨的”修復就解決一切。

關鍵在於:選擇決定了誰獲得獎勵。
那麼獎勵的結構必須被塑形,避免這種決策機制在不知不覺中獎勵壞行爲。

我仍在想:這四個機制到底是真的把激勵漏洞徹底關上了,還是隻是讓“破壞/搞陰謀”的收益沒那麼高了?
另外:需要四種緩解措施纔行,這在機制設計上是否足夠穩健——還是說明底層的“可預測性問題”更難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