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上海二中院:僅個人持幣、炒幣,則一般不認定爲非法經營罪。
如果其明知他人非法買賣或者變相買賣外匯,仍通過兌換虛擬貨幣方式提供幫助,情節嚴重的,應認定爲非法經營罪的共犯——幣圈OTC和換匯的肯定要嚴打。
所以以後別再認爲自己炒幣違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