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尼亞稅務官員通知財政部,加密貨幣交易利潤須繳納所得稅
儘管波斯尼亞現行法規並未明確禁止對數字資產徵稅,但該國稅務局已與財政部討論了這一問題。財政部負責修改稅法。
據 FENA 通訊社報道,巴爾幹國家媒體對加密貨幣的報道不斷增加,其首都將很快擁有第一臺比特幣 ATM。在此背景下,稅收問題也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聯邦稅務局聲稱,根據所得稅法的適用規定,自然人(包括獨立承包商和私人公民)需要就其從加密貨幣交易中獲得的資本收益繳納所得稅。
當局特別引用了該法規第 12 條第 1 款,該款規定了自僱人士的納稅方式。這些人通常以賺錢為主要或次要職業,從事各種活動,包括貿易、自由職業或其他獨立追求。
稅務官員也強調了聯邦財政部去年 1 月和 3 月的評論,這些評論表達了該部門的立場,即比特幣交易可能被視為一種以賺錢為目的的自主業務。
波士尼亞稅務機關指出,儘管一些規定仍不明確,但薩拉熱窩行政部門正努力尋找解決方案。例如,2022 年 11 月,內閣投票決定在安全部下成立加密工作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