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兩週內可以任命兩名擔任擔保人的人。

負責審理 Sam Bankman-Fried 刑事案件的法官已決定,根據1 月 30 日提交的文件,可以披露兩名保釋金簽署人的姓名。
FTX 前首席執行官 Bankman-Fried 於 12 月 21 日從巴哈馬被引渡後在美國被短暫拘留。當他於 12 月 22 日獲得保釋時,他的父母簽署了由他們的加利福尼亞州支持的2.5 億美元保釋金家。
然而,保釋程序還涉及另外兩筆規模較小的債券,金額分別爲 500,000 美元和 200,000 美元。這些債券由兩名作爲擔保人的人共同簽署——其中至少一名不是 Bankman-Fried 的家庭成員。
後來,在 1 月 3 日,爲了個人的安全和隱私, Bankman -Fried 和他的法律團隊要求隱去這些擔保人的姓名。
現在,聯邦法官劉易斯·卡普蘭決定,應各新聞機構的要求,可以對這兩位擔保人的姓名進行解封。“在我看來,個人債券應該公開記錄,”卡普蘭在今天的法庭文件中說。
卡普蘭爲他的決定給出了幾個理由。首先,他指出,擔保人的身份對班克曼-弗裏德的獲釋沒有直接影響。保釋金直到保釋後才簽署,授權 Bankman-Fried 獲釋的治安法官並不知道擔保人的姓名。卡普蘭推斷,公衆知曉擔保人姓名不會影響未來的法律程序或執法。
卡普蘭還爭辯說,公開擔保人的姓名不會損害個人的安全和隱私(除了吸引公衆注意)。他進一步指出,由擔保人簽署的債券傳統上會以簽署人的姓名公佈。
儘管兩名保釋金簽署人的姓名可能很快就會公佈,但這要到 2 月 7 日或 2 月 14 日纔會公佈,具體取決於 Bankman-Fried 的團隊是否對該決定提出上訴。如果上訴成功,這些名字可能會保密。
由於涉及 FTX 崩潰的人數衆多,而且涉嫌的陰謀程度,最終公佈這些名字無疑會引起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