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在英國的發展路徑,對我國數字貨幣的發展有一定的啓示。

第一,主權數字貨幣的國際合作應受到重視。雖然英國尚未明確發行數字英鎊的計劃,但卻積極參與發達國家間CBDC合作,這可以使得英鎊在未來的數字貨幣國際支付體系中佔有一席之地。我國雖然率先推出數字人民幣,但在數字人民幣的國際使用上面臨一些阻力。與主要國家建立CBDC系統的互操作性,維持數字人民幣在未來數字化國際貿易和金融活動中的相關性,應成爲發展數字人民幣的最低目標。爲此,我國一方面要與發達國家加強溝通,主動排除誤解和猜忌;基於數字人民幣的開發經驗,與發達國家就CBDC的原則和標準交換意見,努力做到求同存異、協同發展。另一方面,我國要積極擴大與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的合作,建立彼此之間平等互利、可互操作的CBDC系統,基於市場化原則拓展數字人民幣的國際網絡。

第二,如果監管得當,私人數字貨幣市場可能成爲傳統金融業的有益補充。我國目前禁止私人數字貨幣的發展,這是由我國國情決定的。相比英國,我國的金融市場及其監管機制尚不成熟,私人數字貨幣可能引發廣泛風險,因此現階段採取禁止措施有助於保持金融穩定。但從英國發展數字貨幣的經驗來看,加密貨幣正在成爲傳統金融資產的有益補充。隨着國際上對加密貨幣和數字穩定幣監管機制的完善,私人數字貨幣的發展正逐漸成爲趨勢,在未來適當時機,我國也不排除放鬆私人數字貨幣管制的可能性,因此應提前考慮制定私人數字貨幣的監管框架。在這一方面,英國的監管經驗值得借鑑。譬如,從反洗錢、投資者保護、稅收等角度構建私人數字貨幣的監管體系,特別是可以吸收英國的一些監管創新舉措,如“監管沙盒”制度,合理地控制私人數字貨幣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