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僅允許持牌平臺提供比特幣和以太坊交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中介機構部發牌科總監兼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表示,證監會僅允許持牌平臺提供比特幣和以太坊的買賣,禁止提供其他服務或活動,以避免可能的利益衝突。黃樂欣指出,平臺需評估客戶對虛擬資產的知識和風險承受水平,並根據客戶財政和個人狀況爲其設定投資上限。

在新制度下,虛擬資產交易平臺需遵守多項監管規定,包括財務穩健、負責人和董事的合適性、客戶資產保管、反洗錢、預防市場操縱等。黃樂欣補充稱,雖然香港證監會網站上已公佈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申請者名單,但這些申請者仍在申請牌照過程中,尚未獲得牌照。若最終未獲發牌,需有序結束業務。持牌交易平臺名單上的平臺纔是真正持有證監會發出的牌照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