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加密貨幣必須滿足如下兩個非技術性原則:1、貨幣發行一人一份人人均等=人人都是貨幣發行人、所有人、使用人。2、貨幣增髮量=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貨幣發行總量=初始發行總量(每一個人的初始發行量×總人數)+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以上,除每一個人的初始發行量爲一個人爲制定的常數(比如3000貨幣單位),其它都是人類社會發展的變量。以上,確立如下事項:1、人即消費者是主體,是貨幣之錨,是看得見的“手”。生產者是爲人即消費者服務的,不能相反。2、貨幣是人即消費者判斷生產者提供商品服務價值的憑證。3、生產者提供商品服務獲得人即消費者貨幣支付,就是市場經濟。生產者獲得的貨幣就是工資利潤。生產端生產者的工資利潤收入=消費端人即消費者的費用成本貨幣支出。4、貨幣流向是單向的:人即消費者→→→貨幣→→→生產者。商品服務流向與貨幣流向相反:生產者→→→商品服務→→→消費者。5、人即消費者與生產者的位格不同。人是消費者非生產者。人即消費者可以當或不當生產者。6、人即消費者生而平等,貨幣發行(增發)無中生有,相同時段人人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