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ton币(CC)算“数字商品”了?SEC这封不采取行动函,到底放行了什么?

美国SEC公司金融部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室,美国时间11月3日给Canton Coin回了一封不采取行动函(No-Action Letter)。申请信是10月30日寄出的,前后4天就有了回复。

信里几个关键点:
1. 定性:基于申请方的陈述,SEC这个部门认为Canton Coin属于其解释文件里说的“数字商品”。
2. 理由两条:一是CC的价值来自Canton网络的程序化运行和供需,而不是指望别人的核心管理努力去赚钱;二是Canton网络没有“中心方”。
3. 放行范围:超级验证者、验证者和应用提供方按申请信描述的方式程序化铸造CC,不按《证券法》第5条或《证券交易法》第12(g)条注册,部门不建议执法。
4. 免责条款:立场完全建立在申请方陈述上,事实一变结论可能就变;只表达执法立场,不构成法律结论。

说句扎心的:这不是“SEC认证”,更不是“稳赚通行证”。这是员工层面的一封回信,能管的就是信里写的那几种铸造方式。

和昨天的FAQ连起来看更清楚:11月2日SEC刚补了“中心方”怎么判断的问答,第二天就有项目拿着“没有中心方”拿到了函。以后项目方喊“我们也是数字商品”,先问一句:你有自己的函吗?事实对得上吗?

你觉得接下来会有更多公链代币排队申请这种函吗?

#SEC #CantonCoin #加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