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高院裁定钱志敏案适用中国法

英国高等法院裁定,钱志敏案6.1万枚比特币的财产追索权适用中国法,而非英国法。法官Mark Turner的理由冰冷而直接:投资者是中国人,集资发生在中国,损害发生在中国。

这意味着什么?钱志敏2014年买入比特币时均价仅2815元,如今一枚已涨破84000美元。适用中国法,受害者大概率只能按“本金+利息”追偿——266倍的巨额增值,与他们无关。

12.8万受害者,涉案430亿人民币,遍及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大多是三四线城镇的中老年人。他们等来的不是正义的增值分配,而是“原价打发”。一位受害者说:“他们拿这笔钱赚了大钱,却只给我们微薄的利息,谁不愤怒?”

法官的逻辑没有漏洞,但它制造的后果令人窒息:英国政府大概率保留这38亿英镑比特币,中英之间没有刑事追缴合作空间。跨境追赃的法律框架,在这里成了一道冷酷的算术题。

受害者律师正在上诉,但前路漫漫。这场判决敲响的警钟远不止于此——当庞氏骗局披上加密货币的外衣跨境逃逸,现有法律能给予受害者的,可能仅仅是“拿回本金”这四个字。而这,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