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Cointelegraph》報導,一份法院文件顯示,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前執行長趙長鵬(CZ)曾試圖以其持有的 Binance.US 數十億美元的股份作為擔保,以獲准暫時返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但法官已駁回這項請求。
於 1 月 24 日公布的法院文件揭示了 CZ 的律師在去年 12 月 22 日寫給法官 Richard Jones 的一封密封信件,信中顯示 CZ 提出將他在 Binance.US 的股權作為擔保。根據信件內容,這些股權的價值是基於兩年前的一輪融資,約為 45 億美元。
CZ 原本希望在 1 月初前往阿聯,停留一至四週時間,以探望一位正在接受手術和住院的朋友或家人,但信件指出聯邦檢察官未同意這項請求。法庭記錄顯示,法官在 12 月 29 日的閉門聽證會上拒絕了這項請求。
根據 Zombit 此前報導,去年美國司法部聲稱 CZ 存在潛逃風險,要求法官撤回原本同意 CZ 返回阿聯的保釋條件,CZ 辯護律師對此提出異議,然而,法官同意了美國司法部的論點,裁定 CZ 因違反美國反洗錢法而被判刑之前必須留在美國。
根據保釋條件,CZ 必須待在美國,但可以在美國境內自由旅行和活動。他的量刑聽證會定於 2024 年 2 月 23 日舉行。
相關報導:《幣安趙長鵬認罪下台:恐面臨 18 個月監禁、發公開信道別》《幣安正式進入「後 CZ 時代」!為何這場刑事調查被視為基本面的利多?》
這篇文章 前幣安執行長趙長鵬曾向法院提出以 Binance.US 股份作為擔保返回阿聯 最早出現於 桑幣區識 Zomb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