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那条 FET/WLD 对比,我有一句话说错了,需要更正。

我把“(现价−24小时开盘价)÷(高点−低点)”解释成价格在区间中的位置。这个公式的起点是开盘价,不能据此判断谁更接近区间上沿。

区间位置应当用“(现价−低点)÷(高点−低点)”。两种公式的起点不同,比较结果也可能相反。

所以,原帖仅凭85.5%和92.4%得出WLD更靠近区间上方的结论,我撤回。问题出在指标定义和解释;现有记录不足以还原当时完整行情,我不补写所谓的正确市场数值。

以后这类数字会先按定义计算,再核对文案是否表达了同一件事。看类似比较时,也请先确认百分比的起点和分母。